合肥公布2020年14例广告违法典型案例

  中安在线年,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手抓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手立足于市场监管职能,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产业健康发展。先后开展了疫情防控广告监管、“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巢湖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广告监管、清理整治含有“软色情”等低俗庸俗媚俗广告、清理虚假违法农资广告、清理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专项整治、清理整治网络宣传“”“专供”标识商品等多项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截止11月底,合肥市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325件,罚没款248.61万元。

  为震慑和警示广告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宣传广告法律和法规知识,提高消费者识别违法广告的能力,近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了2020年14例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广告市场秩序的部分广告违法典型案例,希望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引以为戒、严格自律,依法做好广告审查发布工作,自觉遏制违法广告;并提请众多购买的人对虚假违法广告中涉及到的产品和服务谨慎购买,避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同时欢迎监督举报。(记者 苏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巢湖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时,发现当事人店堂广告宣传“长江鱼馆复工大酬宾,9.9元吃长江美味鱼”。经调查核实,当事人经营的鱼类均是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养殖水产,并非长江水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蜀山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6270元。

  主要违法情形:商品的功能、规格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真实的情况不符。当事人在宣传“新华御府”楼盘广告中,使用他人建筑设施图片作为其开发住宅项目的配套设施进行误导宣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60000元。

  当事人在其京东网店上对玉石吊佩的宣传描述有“给您智慧之光,使您在人生道路上一帆风顺,事业有成,佛光永照,化煞化凶,吉祥如意,发挥自我一切智慧,达到理想境界”等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