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省2024年度全省卫生系列和卫生管理研究专业副高级职称专业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2024年度全省卫生系列和卫生管理研究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人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副高级专业考试,成绩保留人员和免考人员除外。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主治或主管医师满5年(即2019年底前取得主治或主管医师职称且聘任的);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任主治或主管医师满7年(即2017年底前取得主治或主管医师职称且聘任的)。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 学位,任主管护师满5年(即2019年底前取得主管护师职称且聘任的);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任主管护师满7年(即2017年底前取得主管护师职称且聘任的)。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 学位,任主管药师满5年(即2019年底前取得主管药师职称且聘任的);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任主管药师满7 年(即2017年底前取得主管药师职称且聘任的)。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 学位,任主管技师满5年(即2019年底前取得主管技师职称且聘任的);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任主管技师满7年(即2017年底前取得主管药师职称且聘任的)。

  具备医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聘任卫生系列中级职称满5年(即2019年底前取得卫生系列中级职称且聘任的);原已聘任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卫生管理除外),因工作岗位调整,在卫生管理研究岗位工作1年以上。

  非医、药卫生类院校取得的与医、药科学研究、临床诊疗、护理等明显相关专业的学历按医疗卫生类相近专业学历对待。

  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取得《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晋人社厅函〔2019〕1006 号)所列职业资格对应卫生系列职称,合乎条件的,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卫生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24日。自2024年5月11日起,参加2024年度高级职称专业考试的人员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4年山西省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考试报名表》(一式叁份,以下简称报名表),2024年5月24日24时,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闭2024年山西省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考试报名入口,停止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后,须持《报名表》和相关评审材料来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各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未进行网上报名、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无法参加副高级专业考试。

  考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考试内容为申报人员所报专业要求的专业相关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应当一致。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关于同意收取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的通知》(晋财综〔2019〕 51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晋发改收费函〔2020〕30号),考试费每人110元。考试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入省卫生健康委财政专户。具体收费方法和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2024年度副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考试的考生,可于7月1日—7月5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打印准考证。

  2024年度我省基层医疗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考试与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考试一起进行,具体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等工作由各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

  各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的单位要严格把关,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和资历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和规范,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专业考试。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评审政策、成绩查询、评审结果公示等信息,各单位和考生可及时登录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查询。

  关于做好2024年出生缺陷救助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

  全省卫生系列和卫生管理研究专业副高级职称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时间: 2024-05-09 16:44:0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省2024年度全省卫生系列和卫生管理研究专业副高级职称专业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2024年度全省卫生系列和卫生管理研究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人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副高级专业考试,成绩保留人员和免考人员除外。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主治或主管医师满5年(即2019年底前取得主治或主管医师职称且聘任的);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任主治或主管医师满7年(即2017年底前取得主治或主管医师职称且聘任的)。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 学位,任主管护师满5年(即2019年底前取得主管护师职称且聘任的);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任主管护师满7年(即2017年底前取得主管护师职称且聘任的)。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 学位,任主管药师满5年(即2019年底前取得主管药师职称且聘任的);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任主管药师满7 年(即2017年底前取得主管药师职称且聘任的)。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 学位,任主管技师满5年(即2019年底前取得主管技师职称且聘任的);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任主管技师满7年(即2017年底前取得主管药师职称且聘任的)。

  具备医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聘任卫生系列中级职称满5年(即2019年底前取得卫生系列中级职称且聘任的);原已聘任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卫生管理除外),因工作岗位调整,在卫生管理研究岗位工作1年以上。

  非医、药卫生类院校取得的与医、药科学研究、临床诊疗、护理等明显相关专业的学历按医疗卫生类相近专业学历对待。

  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取得《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晋人社厅函〔2019〕1006 号)所列职业资格对应卫生系列职称,合乎条件的,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卫生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24日。自2024年5月11日起,参加2024年度高级职称专业考试的人员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4年山西省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考试报名表》(一式叁份,以下简称报名表),2024年5月24日24时,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闭2024年山西省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考试报名入口,停止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后,须持《报名表》和相关评审材料来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各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未进行网上报名、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无法参加副高级专业考试。

  考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考试内容为申报人员所报专业要求的专业相关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应当一致。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关于同意收取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的通知》(晋财综〔2019〕 51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晋发改收费函〔2020〕30号),考试费每人110元。考试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入省卫生健康委财政专户。具体收费方法和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2024年度副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考试的考生,可于7月1日—7月5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打印准考证。

  2024年度我省基层医疗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考试与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考试一起进行,具体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等工作由各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

  各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的单位要严格把关,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和资历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和规范,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专业考试。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评审政策、成绩查询、评审结果公示等信息,各单位和考生可及时登录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