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内各方针性银行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海南省分行,南商(我国)海口分行、汇丰银行(我国)海口分行,海南银行,海南乡村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进步经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计算申报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做好逾期未申报处理作业,依据《经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计算申报事务实施细则》(汇发〔2022〕22号文印发)的有关要求,结合作业实践,国家外汇办理局海南省分局对海南省安排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别处理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拟定了《海南省安排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别处理处理办法操作规程》(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请同时遵照履行。
一、海南省各地市分局、各经营办理部接到本告诉后,做好对辖内银行的辅导和训练作业。
二、各银行应及时转发分支安排,安排学习;加大逾期未申报数据催报力度,对产生逾期未申报的主体进行针对性督导;加强实施“不申报、不解付”特别处理处理办法的内部办理,完善事务流程。
各地市分局和经营办理部、各银行应做好方针宣扬、解说作业,重视安排申报主体的定见主张,履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分局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