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董事长刘会胜先生、总经理张民先生、首席财务官吴建义先生及财务管理部部长宋强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公司于2022年3月完成对山推(德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原名“德州德工机械有限公司”)及山东德工机械有限公司的收购,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会计准则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次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合并,需要追溯调整同期可比数据。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保兑仓方式主要为合作银行对本公司授予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专项用于本公司的代理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代理商利用上述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购买本公司的各类工程机械,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代理商无法交存足额票款时,其仍未销售的库存工程机械,由公司依照协议规定承担对应的回购责任,并及时将购买款项划入指定账户用于偿还承兑汇票款项。截至2022年3月31日,各代理商按协议开出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18,960.44万元,其中华润银行18,253.44万元,平安银行707.00万元。截止财务报告日还没有发生回购事项。

  按揭贷款方式是指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并由公司的代理商与合作银行签订相关从属协议。在前述合同项下,合作银行与代理商推荐的计算机显示终端签订按揭合同专项用于购买公司各类工程机械;当计算机显示终端在贷款期限内连续三期未能按时、足额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或贷款最后到期仍未能足额归还本息时或放款90天内未将抵押资料手续办理完毕并送达银行的,由代理商承担回购义务,如回购义务发生,且代理商未能承担回购义务,公司承担回购义务。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协议项下贷款余额为7,010.80万元,其中光大银行6,734.07万元,德州银行219.10万元,浦发银行57.63万元。存在逾期余额113.48万元,均为与光大银行开展的的业务,尚未达到回购条件。

  融资租赁方式是指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协议书》,租赁公司与代理商推荐的终

  端客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专项用于购买公司各类工程机械;当计算机显示终端在贷款期限内发生3次或3次以上迟延支付租金的,代理商承担回购义务;如回购义务发生,且代理商未能承担回购义务,公司承担回购义务。截至2022年3月31日,融资租赁业务余额26,911.51万元,其中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3,076.21万元,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835.30万元,存在逾期余额2,133.50万元,其中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逾期1,129.41万元,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逾期1,004.09万元,尚未达到合同回购条件。

  本公司与合作银行签定《数据网贷合作协议》,合作银行对本公司授予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专项用于金融信贷授信业务,该授信额度仅用于经销商支付采购公司所用设备货款,中国农业银行向经销商发放贷款后,贷款资金即时通过,借款经销商账户受托支付至公司收款账户。本公司承担回购义务。截至2022年3月31日,金融信贷授信业务余额为4,488.60万元。截止财务报告日尚未达到合同回购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8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6,705,601股新股,这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236,705,601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8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81,712,130.88元,扣除与这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977,688.81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734,442.07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4月15日全部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3-0001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87,523,138.78元,全部为这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其中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122,430.17元。

  其中,依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在2022年第一季度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14,905,248.00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保函、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期披露日,公司尚未开展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业务。

  2022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281,823.63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97,533,911.83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97,533,911.83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287,523,138.78元,具体如下:

  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完善公司装载机业务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纯收入能力,助力装载机产业深层次地融合、推动公司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同时发挥协同作用,实现规模效应,公司采用现金方式以41,308.27万元的交易对价购买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集团”)持有的德州德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德工”)56.6403%股权以及山东德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德工”)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山东德工100%股权,直接持有德州德工56.6403%的股权,通过山东德工间接持有德州德工43.3597%股权,实现对德州德工持股100%。

  3月25日,德州德工、山东德工办理完成了公司章程及董监高备案及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分别取得了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部及德州市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其中德州德工的企业名称由“德州德工机械有限公司”变更为“山推(德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90%,即37,177.44万元。

  公司与重工集团确认,由双方一同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以2022年3月31日为过渡期损益审计基准日对德州德工、山东德工出具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并以专项审计报告结果确认过渡期损益金额。转让双方将根据过渡期专项审计报告的具体金额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一并结算剩余10%的股权转让价款。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拟减资退出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签署了《小松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减资合同》,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减资事项;

  2021年11月26日,按照减资程序,小松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松山推”)发布减资公告,征求债权人同意;

  2022年1月10日,小松山推减资公告满足法定45天要求,债权人没有提出相关异议;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12,009,933.95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纯利润是:-3,606,293.67元。